電磁輻射污染的傳播途徑可分為空間輻射、線路傳播、空間與線路的耦合傳播三種。
一、空間傳播電磁輻射的空間傳播是指電磁能量向空間發(fā)射的過程,也稱空間輻射。產生電磁輻射的各類設備裝置是一種多型發(fā)射天線,成為其傳播載體。
由射頻設備形成的空間輻射分為以下兩種。
①以場源為中心,以半徑為一個波長之內的電磁能量傳播,以電磁感應方式為主,將能量施加于附近的儀器儀表、電子設備和人體上。
②以場源為中心,以半徑為一個波長之外的電磁能量傳播,以空間放射方式將電磁波施加于敏感元件和人體上。
二、線路傳播
電磁輻射的線路傳播是指以導線為傳播載體,當射頻設備與其他設備共用一個電源供電時或其間有電器連接時,則電磁能量(信號)會通過導線進行傳播。
三、空間與線路的耦合傳播
空間與線路的藕合傳播是指電磁輻射以空間輻射與線路傳播的耦合作用,造成耦合電磁輻射污染。